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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坐落于崇义县扬眉镇阳星村山场二处的林木资源(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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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8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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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9917167090/0797-3812200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5000
起拍价:830618 保证金:150,000 元
评估价:1,186,596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崇义县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19917167090/0797-3812200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崇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7810时至202479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崇义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崇义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04),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崇义县扬眉镇阳星村山场二处【林权证号:崇义县林证字2006第0310000002:位于小地名为雪水坑以进,宗地号:0362126031000JDY01053和位于小地名为白枧坳宗地号:0362126031000JD01054】的森林资源。

起拍价:830618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示:

1、本拍卖标的林地所有权的权利人为扬眉镇阳星村,流转给赵达芳,流转期限至2026年4月30日(详见林权证、租赁合同)。如参与竞拍成交后,竞买人应遵守林地经营用权人赵达芳与林地所有权签订相关林木经营权租赁合同,竞买人应在双方签订的相关经营权租赁合同的范围内享受权利。

2、另竞买人须接受的瑕疵:该拍卖森林资源资产证载面积为 664.6 亩,因宗地范围内部分林地被征占已变为非林地;以及抵押森林资源资产中有 86.0 亩于2010年已转让给白枧坳铜矿经营,故竞买人如果竞买成交后,上述该部分面积的森林资源予以核减(即竞买人实际获得林木资源的面积为555.2亩(见评估报告)。介意者请勿报名竞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崇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崇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47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者优先购买权人,请在竞价程序开始3日前与本院申报、联系。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以及没有接到通知的权利人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含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本院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崇义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崇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373492840000091110002022164,由网拍平台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97-3812200

监督电话0797-3821755

联系地址:江西省崇义县腊象路80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崇义县人民法院

202278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卖须知

崇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7810时至20247910(延时除外)崇义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崇义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7/0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坐落于崇义县扬眉镇阳星村山场二处【林权证号:崇义县林证字2006第0310000002:位于小地名为雪水坑以进,宗地号:0362126031000JDY01053,用材林面积501.6亩;位于小地名为白枧坳宗地号:0362126031000JD01054,用材林面积163亩的森林资源。

1、本拍卖标的林地所有权权利人为扬眉镇阳星村,流转到给赵达芳,流转期限至2026年4月30日(详见林权证)。如参与竞拍成交后,竞买人应遵守林地经营用权人赵达芳与林地所有权签订相关林木经营权租赁合同,竞买人应在双方签订的相关经营权租赁合同的范围内享受权利。

2、另竞买人须接受的瑕疵:该拍卖森林资源资产证载面积为 664.6 亩,因宗地范围内部分林地被征占已变为非林地;以及抵押森林资源资产中有 86.0 亩于2010年已转让给白枧坳铜矿经营,故竞买人如果竞买成交后,上述该部分面积的森林资源予以核减(即竞买人实际获得林木资源的面积为555.2亩(见评估报告)。介意者请勿报名竞买。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林地使用权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林地使用面积等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崇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崇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474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7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成交尾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崇义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崇义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江西崇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37349284000009111000202216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符合法规情况可在竞拍结束前中止或暂缓。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97-382175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97-381220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评估范围的位于崇义县扬眉镇阳星村的森林资源资产,共涉及林权证 1 本、宗地 2 块,证载面积为 664.6 亩,核实面积 641.2 亩,主要为杉木人工林、阔叶混交林等,活立木总蓄积为 5225 立方米,其中,杉木 4353 立方米、松树 28 立方米、阔叶 844 立方米,具体详见江西中森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出具的《崇义县扬眉镇阳星村自然人赵达芳 641.2 亩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调查报告》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森林资源资产证载面积为 664.6 亩,小班调查面积为 641.2 亩,主要原因为宗地范围内部分林地被征占,已变为非林地,森林资源资产中有86.0 亩 2010 年已转让给白枧坳铜矿经营,但未办理产权变更,上述部分不列入拍卖范围,实际拍卖面积为555.2亩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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